
汽车是有寿命的,当汽车达到一定的使用寿命时就需要及时的办理汽车报废的,但是车主要是不想要办理汽车报废的话是可以去车管所申请延缓报废年限的,但是这一政策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毕竟不是所有的车辆都可以进行延缓车辆报废的,那什么车可以进行延缓车辆报废呢?
北京汽车解体厂来解答!
1、出租汽车使用年限8年,不得延缓报废。
2、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厂定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办理z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3、1990年7月6日以后注册登记,厂定z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或等于6吨的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z长不超过5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1990年7月6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8年,允许办理z大不超过4年的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
4、自用客车和总质量6吨以上的大货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办理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三个月检验一次)。
5、消防车、吊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检验情况延缓报废,延缓报废期间每年检验1次。
6、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得延缓报废。
7、延缓报废参加特殊检验的各类汽车,当年度到总队直属检测站检验,当年的其它次在支队检测站检验。
以上就是北京汽车报废厂给车主所介绍的车辆可以延缓车辆报废年限的主要内容。延缓车辆报废年限是需要通过年检的,然后去车管所申请的,之后才可进行正确的延缓年限等操作。